校内各单位:
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》(教办科技【2022】58号)的安排部署,有效防范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带来的风险隐患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,学校决定在3月份集中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活动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开展校内算力平台“挖矿”活动的清查和自查
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进行校级计算平台的清查自查,校内各相关单位进行本单位建立的数据中心(机房)、计算平台(服务器集群)的清查自查。
二、 开展终端设备自查
各单位开展教职员工和学生警示宣传教育,明确使用公共资源开展的(主动或被动)“挖矿”行为的责任与风险,纠正涉嫌违规行为、违法风险,定期开展终端设备的安全检测,安装杀毒软件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常态化开展关于“挖矿”及“挖矿木马”感染等行为的态势感知检测及预警。
三、 排查方式及处理方法
感染“挖矿”木马会造成主机CPU/GPU明显占用过高,持续消耗大量电力、网络资源,系统运行速度变慢,无法通过重启解决问题。计算机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,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防护类软件,定期检查CPU/GPU利用率和能耗情况,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、断网、断电。如发现计算机或服务器被“挖矿”木马控制,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。无法自行处理的,可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联系。具体可查看附件1《“挖矿”木马排查处置方法和防范指南》
四、 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,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网络安全管理能力,构建长期有效的数据安全可信体系;要成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工作小组,指定专人清查单位内信息资产,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、木马和安全漏洞,避免成为“挖矿”的跳板和控制对象。严禁使用学校电力、算力和网络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非法获利活动,坚决杜绝“主动型挖矿”,防范“被动型挖矿”。对发现存在“挖矿”活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,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将停止网络接入。对参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或为其提供便利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,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。
请各单位在2022年3月21日18:00之前将《坚决抵制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承诺书》(附件2)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至13号楼106室,联系人:耿老师 0377-83862571
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
2022年3月17日